数千里之外的案子 一趟未去 顺利结案(水城)
外地打官司,有时候也没有那么难
——记一场未曾谋面的诉讼与执行案
2018年9月,因为一笔六位数的设备欠款,要在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立案诉讼。
债务人是一家国企子公司,早已深陷资金困境,失信及被执行记录比比皆是。客户催收多年,不诉讼显然无法回款。
案子标的不大,从上海过去立案、开庭,再来个执行什么的,如果每一趟都跑过去,那当真是得不偿失。
那时候大家心态更坦然,案子处理起来相对顺畅,我们律师也更为从容。
几番沟通,跟债务人谈好了和解方案。接下来联系法院,法官当然乐意调解结案,问题是调解协议书需要签字或者盖章。
于是跟法官列举了一系列困难,年头岁尾大家都很忙,千山万水的赶过去,实在是没有必要;并自告奋勇的表示可以起草好协议,让法官审定。法官还非常尽责,说不过去也没关系,调解协议要他们自己起草发电子邮件过来。
调解结案后,债务人说工地上出了工伤事故,不能按照协议付款了。就这样等了数月,催了数月,最终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生效证明联系了审判法官进行协调,立案也就没有什么困难了。随后,催促执行法官给对方施压。经与债务人领导深入的电话沟通,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。
执行法官作风颇为干脆直接,要求我们起草好一份和解协议,盖上公章后拍张照片发过去,这事就算办妥了。债务人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,案结事了。办案过程,恍如一梦。以至于连执行案号都不清楚。
感谢那些未曾谋面的债务人领导和贵州省水城县法官!也非常感谢客户的信任与支持!
诉讼案号: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(2018)黔0221民初4457号。